《舊宅新客》 第四章 當場畫押
十九上午雨停了。顧伯年先進來,紙行錢掌櫃、阮氏、挑水的周老三跟著。東廂洞口斜撐著門板。裴行止把工錢冊和小本攤在正廳桌上,開口就報數。
“劉大石十一年前修井沿、砌東檐牆基,工料四十八兩,付出欄是空的。顧晚蘅每年秋後付米兩石,十一年二十二石。按冊尾舊價每石七錢,折十五兩四錢。尚欠三十二兩六錢。米只算暫付,余債到今天仍未結清。”
顧伯年敲桌子:“沒入賬就不能算。虧著四十八兩,東廂連井路一起賣才乾淨。”
顧晚蘅把刻著刀痕的門板竪到眾人面前:“錯在我沒寫。米送到了。宋嫂每年都去。”
阮氏四十九,摸完刀痕才說:“我男人囑咐過,錢可以慢,路別堵。舊價我認。三十二兩六錢我要。紙上還得寫,路留合巷。”
周老三說:“我天天走東牆外那四尺。牆賣了,桶往哪兒碰?”
錢掌櫃看著破洞:“我買貨房存紙,不買井路官司,也不要這間破東廂。”
裴行止展開房契。水印浸過邊,字還在:“井路在東檐牆外,以牆為界,寬四尺,合巷汲水。”他把小本翻到背面,原先寫著拆東廂、賣朽料、用西院乾杉做正廳檁。他圈住這行,另寫:東牆不動,西貨房三間出售,北坡木料另買。
“乾杉本可白用。房一賣,就得買新木,修繕會緊。”他把圈子轉給顧伯年,“東牆若賣,契上的界沒有著落。計划是這張契逼我改的。”
錢掌櫃出價,西貨房三間連地基六十五兩,井路、東牆、正廳不在內。裴行止當場減數:付阮氏三十二兩六錢,余三十二兩四錢。修屋改報三十四兩,只換北坡和斷檁,不動牆。差一兩六錢。
顧晚蘅看向廳角梨木櫃,櫃里是冬天的被。“櫃作二兩,舊賬皮隨櫃。被留下。”錢掌櫃應了。多出的四錢寫入零用,買石灰嵌縫。
賣契由裴行止起草。顧晚蘅改兩處:井路不入賣產,東檐牆為界;三十二兩六錢當日付清,石作舊賬收訖。顧伯年要添“余屋日後聽族里處置”,她蘸墨划掉,說余屋仍歸她經管,不寫進這張契。
阮氏咬過銀,在收條上按了手印。周老三按了。錢掌櫃、顧晚蘅依次按了。裴行止只在算式下寫“核算無誤”,簽了名。顧伯年按到最後,半個指腹沾了印泥。裴行止等印乾了,把契紙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