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住一个屋檐下》 第四章 两间房子
次日早晨她回来,玄关没有运动鞋。沙发空着,灰枕头回到了程亦安门内。冰箱上多了一行黄字,只一句:晚饭等你。
她把那张纸看了两秒,没揭。第二层牛奶她带走的那袋已经空了,她补上一盒,名字朝外,关门,只响一声。演播室通宵补了迟到的档,“终点站”三个字她校对了四遍。人躺下时,窗外有早高峰的车,她睡着了。
下午三点他回来,带回两张看房登记。一张是城东巷子里的单间,房东姓吴,十月二十八可入住。另一张是车辆段宿舍平面图,床位标着十一月三日。
她把字典里的收条抽出来,放在两张纸中间。
“一千八。反悔不退。我昨天没说。”
程亦安盯着收条,又盯着自己的回执,忽然笑了一声,不像高兴。“那我们都在冰箱上贴规矩,账却写在肚子里。”
“梁凯呢?”
“西站学员仓今天清出一张床。他鞋拿走了,五十块我退给他,算我违约。”他敲敲收条,“城东这间,去看不过去?”
他们先去城东。单间在面馆楼上,窗户对着抽油烟机。十五点四十,午饭尾声,风机轰轰的。房间只有一张床、一张桌,桌腿垫着纸。吴房东说,夜里安静,中午吵,价一千八,定金可抵第一月。
林晚舟在风机里站了三分钟。她算通勤:现在单程七十分钟,这里步行到演播室二十分钟。白天少睡的那截,大概能被路上省下来的补上。她问能不能加一条厚窗帘。吴房东说窗帘归她。
西站宿舍更小。窗户外是停车坪,调度屏的光映进来。程亦安站在窗前听了一会儿发动机,说:“这声音对我是闹钟。对你就是噪音。所以这床位不能算两个人的方案。”
回槐安路的公交上,她把账写在收条背面。他报数,她落笔。
押金四千三不退,一人两千一百五。他十一月一到三日留在老房子,陈姐在电话里答应按一天二百,三天六百,由他出,不收满月五千六。她十月二十八搬城东,定金抵租金。他十一月三日进宿舍,月租九百。两人若留下,十一月起每人两千八,还要再找一个真正的室友,沙发仍不能算床。
电话是他打的,开着免提。陈姐只问房子损不损,不问他们为什么散。他说冰箱密封条老了,人没弄坏。陈姐说密封条本来就要换,押金照扣,三天可以留。
挂断以后,公车到站。她把那张写满数字的收条夹回字典。
“今晚的晚饭,”她问,“就是便签上那句?”
“就是把这些数吃完。”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