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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不十分
# 少女不十分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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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倚靠小說維生至今差不多已有十年光景了,但直到現在我仍不覺得自己曾寫過所謂的小說。
聽我這麼說,或許有些人會認為「哎呀呀,老師又在鬧別扭了呢」,是這樣沒錯,我就是在說些別扭話。想辦法編造藉口、說些別扭話正是我的工作內容,仔細想想這十年來我持續不間斷所做的,就是盡其所能地說些別扭的藉口,貫徹一名天邪鬼(注1)的本分。
我一直都是以驕傲的態度讓自己成為一個怪人的。
若非如此,實在難以存活。也許馬上就會死去。
若有人說:「老師啊,當你喜歡當個怪人時,就表示你已經夠怪了喔?」確實是這樣沒錯,我完全無法反駁。畢竟我就是一個喜歡被人以摻雜了好奇與輕蔑的目光注視的家伙。
我的喜好很偏頗沒錯,我就是喜歡乾些吃力不討好的事。
為什麼要做這種事呢?對於有那麼多得以實現特立獨行的機會,我自己也覺得很不可思議;相對於此,我只能回答,因為我原本就是這樣的人啊。
所以啊……不對,老實說,如此扭曲的我在這漫長的十年來竟能持續當個小說家,我都不由得對自己感到佩服。身為一名小說家,能夠持續一份得以被社會大眾接受的職業,我怎能不對自己感到佩服呢?因為我是如此別扭乖戾的人……(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
## 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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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就算做這種事,已經失去的寶貴生命也回不來,但還是讓我們稍微將時鐘的針往前倒退幾格。那個被大卡車輾斃的可憐女孩子並不是一個人去上學的,她跟朋友一起,應該是兩個人正並肩上學的途中吧。
在騎著自行車准備去大學上課的我面前,她們兩個人似乎感情很好地走在一起。因為是小學生的步伐,騎著自行車的我馬上就能追過她們。我的坐騎雖然是登山越野車,但在人行步道上其實也沒辦法騎出太驚人的速度。
當追上她們後,我才知道這兩個小學生其實並不是『感情很好的』走在一起。
你又不是夏洛克‧福爾摩斯,又怎麼會知道她們兩個人的感情到底好不好?──也許有人會提出這樣的質詢,但就算我不是夏洛克‧福爾摩斯,就算我不是任何人,就算我連自己都不是,我也能明白。
因為她們兩個正邊走邊玩掌上游戲機。
她們玩的是哪家出產的游戲機?正在玩什麼游戲軟體?她們當時有移動腳步嗎?這幾點我都無法做出正確的判斷,但我想她們玩的可能是不同的游戲吧。就算她們玩的是同一款游戲,當時的掌上型游戲機也還沒有進步到可以在不連線的狀態下進行對打吧?
她們只是走在同一條路上,朝著同一間學校前進,分別玩著不同游戲……(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
##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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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少女藏身在桌子底下。
先來說明一下當時我所使用的家具吧,雖然已經換過幾張,但這個型號的書桌現在依然被我用來當作工作桌使用(這也是日常規律,所謂的一貫性),擺在我大學時代租貸公寓里的,是像小學生使用的那種學習用書桌。桌面上還附有書架相當便利……這就是理由……不對,這都是之後才附加上去的理由。念到大學還在用那種小學生才會使用的書桌,真正的原因就只是『從小就一直使用』的關係。
這一點又不會給其他人帶來困擾,我現在也靠這張書桌讓工作進行得相當順利,所以應該沒有關係吧。沒有任何人可以因此向我抱怨。
不管是怎樣的桌子,只要還是張桌子,小孩子幾乎都能輕松藏身在底下,就算今天我擺在房間里的是可以把桌底下看得一清二楚的玻璃桌,少女也只要換個地方躲起來便成。
床底下、衣櫃里、廁所、陽台,小孩子想躲在哪裡都不是問題。只是她選擇的地方正好是桌子底下而已。
回到家的我先是把外套脫了扔在一旁(就算扔在房間地板上我也完全不在意,這個壞習慣我到現在都還沒有改正過來),先洗洗手漱個口,總之就是把一些瑣碎的小事處理完後,我直接走向書桌,打開了文書處理機。
當時我也……(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
##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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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接下來該怎麼辦呢?我從口袋里拿出手機握在手裡,開始思索。話說回來,對於接觸新科技商品有所畏懼的我為什麼會帶著手機,得先在這裡借個篇幅向大家說明一下,很可惜我完全不是為了和朋友交際來往,而是擔心投稿出去的小說也許會收到哪間出版社的評價,為了不錯過出版社的聯絡才會申辦手機的。為了這個顯而易見的目的,就算是新科技我也能輕易接受,由此便可以看出我是個毫無節操的家伙。
這支不會打給朋友,也沒有接到編輯部聯絡的手機現在是完全充飽電的狀態。剛才我只有跟管理公司聯絡一下,應該還能講上幾個小時吧……盡管無法確定十年前的手機連續通話時間有多長,就算電池比現在的還不耐用,但至少不會比那種度數只剩下一,連要跟警察報案求救都講不了幾分鐘的電話卡還差勁吧。
手機對大學生或高中生都成了理所當然的必需品了,但在那個年代並不是連小學生(還加裝警報蜂鳴器)都人手一支,所以U應該沒料想到我會把類似無線電話子機的東西帶在身上吧。連她到底知不知道手機這東西的存在都是個問題了。
只要手裡握有這台機器,幾乎就可以確定我一定能成功逃出這個地方。就算不曉得這間屋子的確切地址,……(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
##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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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我下定決心要忍耐到最後一刻為止,但愈是繃緊神經,就愈覺得自己真是瞎忙一場。與強大的決心背道而馳的是,窩在如此狹隘的置物間里,我根本什麼事都做不了。
脫逃……應該說,一旦想好要怎麼結束這場綁架鬧劇的方針後,我也沒什麼事好做,只能靠著胡思亂想來打發時間。
今天是那本漫畫雜志的出刊日,那部漫畫接下來會是怎麼樣的發展?那個作家即將問世的新推理小說也差不多該上架了,是不是已經排在書店的架上了呢(當時對於發售日期的情報並沒有像現在這麼保密到家)?我就想著這些芝麻蒜皮的小事任時間流逝……只能靠這種方式打發時間。
所謂與社會隔絕就是這麼回事吧,我心想。如果認識的人或朋友很少,就會覺得自己是不食人間煙火的隱士,但真正的隱士應該是徹底斷絕與俗世所有的接觸才對。別說接觸了,我現在連飲食都完全斷絕,似乎有點做得太過火了……
先把漫畫、小說的情節發展在腦海中想過一輪後,我才想起今天是平常日,也就是今天所有課堂我都缺席了……對於注重日常規律的我而言,這實在是挺有壓力的一件事。要是今天好巧不巧地就趕了許多進度該怎麼辦?要是突然來個很重要的隨堂測驗該怎麼辦?……(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
## 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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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在U回來之前,我努力動員被關了三天已經遲鈍生鏽的腦細胞,開始仔細思考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這個家裡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無人之家。不管經過多久都不會回來的父母。空蕩蕩的冰箱。亂七八糟的起居室。詭異的孩子。還有……被監禁在置物間里的大學生。
就算外表看起來是很正常的房子,一走進其中才發現里頭完全不是那麼回事,這樣的案例似乎隨處可聞……是不是事實我也不太清楚,反正就是常聽人這麼說,但也沒有扯到這種程度的吧。
總之,先來整理一下狀況,U現在是一個人住在這個家裡嗎?這個家是U一個人管理的?
少年漫畫的世界里是有可能出現這種情形,像是主角的父母到國外出差,暫時不在家之類的;又或是父母親被邪惡組織滅口了……不然就是出了什麼意外而行蹤不明。那是因為親人這種絕對關係的存在若是待在主角身邊,主角就很難像個英雄般在故事里大放異彩,但這並不是故事而是現實啊,況且U也不是什麼主角。無論再怎麼荒唐無稽的少年漫畫,也不可能讓一個小學四年級的小女生獨居吧。
U的父母到底在哪裡?
真糟糕。我應該趁還在外面的時候,連起居室以外的房間都一並探查過才對。如果這麼做,說不定還能……(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
## 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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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我告訴U,一天要吃三餐才正常,不過U好像原本就知道這件事了。只是因為就算肚子餓也沒東西吃,才只能依靠學校的營養午餐來勉強度日。
在聊到這個話題後,我終於知道U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在這個家過著一個人獨居的生活。
在她的朋友因車禍意外被撞得四分五裂的那一天再推前一天……換句話說,今天已經是她一個人獨居的第十二天了。小學四年級的少女,獨自過了十二天。不對,其中的四天我被她監禁在這個家裡,嚴格說來她並不是一個人獨居……
這也就表示,上個周末假日她果然也是絕食度過嗎?一思及此,我不禁感到害怕,但事實並非如我所想,那個時候U家的冰箱好像還沒有變得空蕩蕩的。在一開始的幾天,U就是靠冰箱里的食物勉強過日子。
聽她這麼說,雖然讓我松了一口氣,但想想一開始的那幾天,U應該是在沒有調理的狀態下直接把蔬菜和生肉之類的食材吃進肚子里,真虧了她沒有把肚子吃壞。我不由得為她擔心。
「我平時就常這樣吃了。」
U卻給了這樣的回答。像個食欲旺盛的粗漢一樣。
總而言之,我和U都已經很久沒有這種飽足感了。一旦滿足了食欲就讓人昏昏欲睡,於是U對我說:
「我要去午睡了,晚安。」
然後回到……(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
## 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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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我總是照日常規範的步調來書寫小說,但依每天的心情和狀況不同,當然不可能維持一定的產量。有些場景能激發自己文思泉湧,但也會有靈感枯竭的時候,還有一種是無論如何都提不起筆,說明白點就是根本不想寫出來的情景。一般遇到這種狀況,我仍是會硬著頭皮繼續寫下去,就某種層面來說,恪守將一切破壞殆盡的步調也算是我的執筆風格,可就是有不管再怎麼樣都辦不到的時候。每每遇到這種狀況,我才知道原來自己並不是電腦的一部分,不是機器人,只是區區一名人類罷了。
坦白說,在進行到「36」這個章節的時候,我的筆──正確來說是敲鍵盤這件事已經停滯了整整十天。比起十年前我被監禁在U家的期間還要長,若是照我平常的速度,這段停滯不前的時間大概都能寫完一本小說了。其實我真的寫了。在結束三十五章,到終於開始著手進行三十六章的這段時間,我確實寫了一本小說。所謂的十天,對我而言就只是那樣的一段時間。當然這不是小說,而是點綴了我過往精神創傷的文字紀錄,但也正因如此,才會出現如此稀奇地讓我『不想繼續寫下去』的狀況。包含以作家為志向的那段時期,這種狀況真是少見得屈指可數……而如果這只……(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
## 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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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我回來了。」
當U說著這句話回到家時,我已經不在置物間里了,而是站在U的面前,佇立在玄關的腳踏墊後頭迎接她的歸來。並不是來不及趕回置物間、不是來不及把拆開的拉門重新裝回門框滑軌上……
若想做那些事,我完全不用擔心時間不夠。
只不過,這場綁架鬧劇、這出監禁戲碼已經沒必要再去補救了。就連一點殘渣都無須剩下。
如果只是配合小學生的幼稚犯罪,陪她玩玩是無所謂……但囚禁我的並不是U本人,而是用那種方式將U養大,把U養得不倫不類的那對父母。所以我真的沒辦法再繼續配合她瞎鬧下去了。我又不是閒著沒事乾……老被別人家裡那對沒資格做為人父、人母的雙親牽著鼻子走,誰受得了啊!
這場綁架鬧劇該落幕了。
可是我沒辦法一聲不吭地掉頭離去。不管是繼續假裝被關在置物間里,或是趁U去上學的時候偷偷跑走,不管哪一種行為都讓我覺得跟U父母的作為沒有兩樣。那只不過是在欺騙孩子罷了。所以我才會站在這裡迎接她回來。堂堂正正地……雖然是有點彎腰駝背啦,但我還是面對面地看著她,對她說「歡迎回來」。
「…………」
U看著原本該是被她鎖起的來我居然跑出置物間……馬上就明白了一切般,沒有多……(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
##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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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無法確定到目前為止究竟讀過多少本小說,但我認為每一本書都有各自不同的衡量標准。就算是內容完全相反的書我也能讀得津津有味,相對的,就算選了主題相似的小說,讀後感也可能會截然不同,想想還真是不可思議。說得極端點,就算是同一本書,隨著閱讀的時間和狀況、又或是排版與字體大小的差別,都會讓閱讀的感受變得全然不同……這樣的結論隨處可見,但不會有一本書在被一萬個人讀過後都覺得有趣,相反的,也不會有一本書被一萬個人讀過後只留下空泛無趣的感想。『有趣』、『人氣』、『熱賣』、『記錄』都是用來衡量小說的基准,但並不是絕對的價值論……說得再偏激點,不管再怎麼有趣的小說,那些可歌可泣的深刻場景並不會給現實生活帶來任何幫助,光從娛樂面這點來判斷,也沒辦法完全滿足各個讀者們『想看到這樣的故事』的期待。那該如何是好呢?到頭來,還是只能不斷出版形形色色、五花八門帶有不同逸趣的小說吧。如此一來,問題就跟開頭的部分聯繫起來了,一本小說最重要的是讀者數量?是銷售數量?但要這麼說的話,那些賣破百億大關的書,難道就真能在全人類心裡留下深刻的回響嗎?我不這麼認為。
本書雖……(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